来源:转载 作者:未知 时间:2021-03-18 03:01:32
人社险中心函〔2021〕3号
关于2021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:
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,请各地遵照执行。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
2021年1月19日
附:工伤保险条例
(一)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。
(三)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。
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,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(一)项、第(二)项规定的待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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